【项目名称】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精己二酸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豫安评 2017080245号) |
【项目简介】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是依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25万吨/年精己二酸项目和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成立的一家新公司,由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飞行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14年2月注册成立,上述出资方均隶属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并由尼龙科技公司控股(持股72%)。 25万吨精己二酸项目、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均规划为分两期建设(25万吨精己二酸项目每期产能均为12.5万吨/年;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每期产能均为10万吨/年)。两项目一期工程(以下对“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一期工程)”简称为“一期己内酰胺项目”)现均已建成且处于试生产阶段。 本项目主要包括27万吨/年硝酸装置一套、15万吨/年环己醇装置一套、12.5万吨/年己二酸装置一套、2×25MW 热电装置(含3×260t/h流化床锅炉)以及相关的储运设施、其它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 |
【项目组长】 |
郭红卫 |
【项目评价人员】 |
郭红卫、杨伟利、杨萍、靳松、冯秋霞 |
【报告编制人】 |
郭红卫、靳松 |
【报告审核人】 |
李 进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齐松 |
【技术负责人】 |
郭红卫 |
【现场评价人员】 |
郭红卫、杨伟利、杨萍、靳松、冯秋霞 |
【现场工作时间】 |
我公司评价人员于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之间多次进入现场调研,查看问题。通过对勘察情况与相关资料的汇总,并结合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评价组人员与建设单位进行了认真沟通、协商,对照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组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作出了整改通知书。尼龙科技公司根据整改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完善了安全验收的各项条件,并作出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回复。评价组于2017年10月20日进行了复查确认,确认其整改全部合格。评价组根据现场复查情况,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等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初稿,经过安科院公司内部三级审核后,于2017年10月23日编制完成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精己二酸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 2017年11月7-8日,尼龙科技公司组织专家组、评价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其年产25万吨精己二酸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评审,尼龙科技公司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措施建议逐项进行整改,我公司评价人员对尼龙科技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确认,并针对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于2017年12月19日编制完成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精己二酸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版)》。 |
【主要任务】 |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龙科技公司”)年产25万吨精己二酸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项目”)界区内,主要包括27万吨/年硝酸装置一套、15万吨/年环己醇装置一套、12.5万吨/年己二酸装置一套、2×25MW 热电装置(含3×260t/h流化床锅炉)以及相关的储运设施、其它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 尼龙科技公司与尼龙化工公司之间的物料输送管道,以及其与神马氯碱公司之间的氢气管线均以各管线出地面第一道法兰处为交接点,交接点以外的部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尼龙科技公司与其南侧久圣化工之间的物料输送管线以尼龙科技公司南围墙外第一道法兰为交接点(南围墙外约1m处),交接点以外的部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上述管道及交接点情况详见2.2.8节)。 本次安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外部安全条件、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生产装置及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储运设施、电气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事故应急、安全管理等方面。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12月19日 |
【备注】 |
|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豫安评 2017080244号)
【项目名称】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豫安评 2017080244号) |
【项目简介】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是依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25万吨/年精己二酸项目和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成立的一家新公司,由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飞行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14年2月注册成立,上述出资方均隶属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并由尼龙科技公司控股(持股72%)。 25万吨精己二酸项目、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均规划为分两期建设(25万吨精己二酸项目每期产能均为12.5万吨/年;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每期产能均为10万吨/年)。两项目一期工程(以下对“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一期工程)”简称为“一期己内酰胺项目”)现均已建成且处于试生产阶段。 本项目主要包括年产10万吨环己醇脱氢装置1套、年产10万吨双氧水装置1套、年产10万吨环己酮氨肟化装置1套、年产10万吨己内酰胺装置1套、年产16万吨硫铵装置1套以及相关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
【项目组长】 |
郭红卫 |
【项目评价人员】 |
郭红卫、杨伟利、杨萍、靳松、冯秋霞 |
【报告编制人】 |
郭红卫、靳松 |
【报告审核人】 |
李 进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齐松 |
【技术负责人】 |
郭红卫 |
【现场评价人员】 |
郭红卫、杨伟利、杨萍、靳松、冯秋霞 |
【现场工作时间】 |
我公司评价人员于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之间多次进入现场调研,查看问题。通过对勘察情况与相关资料的汇总,并结合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评价组人员与建设单位进行了认真沟通、协商,对照相关法律、标准、规范的要求,评价组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作出了整改通知书。尼龙科技公司根据整改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完善了安全验收的各项条件,并作出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回复(见报告后附件)。评价组于2017年10月20日进行了复查确认,确认其整改全部合格。评价组根据现场复查情况,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等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初稿,经过安科院公司内部三级审核后,于2017年10月23日编制完成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版)》。 2017年11月7-8日,尼龙科技公司组织专家组、评价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其年产25万吨精己二酸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评审,尼龙科技公司针对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措施建议逐项进行整改,我公司评价人员对尼龙科技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确认,并针对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于2017年12月19日编制完成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版)》。 |
【主要任务】 |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龙科技公司”)年产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项目”)区域。主要包括年产10万吨环己醇脱氢装置1套、年产10万吨双氧水装置1套、年产10万吨环己酮氨肟化装置1套、年产10万吨己内酰胺装置1套、年产16万吨硫铵装置1套以及相关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本项目的部分原辅料环己醇、环己烷、液氨、发烟硫酸等依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精己二酸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己二酸项目”)储存设施贮存;本项目供电涉及到的总变电所、综合变电所为一期己二酸项目建设;本项目新鲜水、冷冻水、脱盐水、供热、氮气、仪表空气、火炬以及部分循环水等依托一期己二酸项目设置;依托的储运设施、公用工程设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报告仅对其匹配性作出评价。本项目引自或送至一期己二酸项目的物料输送管线,均以一期己二酸项目相关设施与本项目交接的焊接点、法兰、阀门为界,交接点以内的均在本次评价范围。 本次安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外部安全条件、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生产装置及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储运设施、电气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事故应急、安全管理等方面。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12月19日 |
【备注】 |
|
3、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级高纯多晶硅产业化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豫安评 2017060064号)
【项目名称】 |
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级高纯多晶硅产业化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豫安评 2017060064号) |
【项目简介】 |
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洛阳硅业集团有限公司、偃师金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公司位于洛阳高新开发区华夏路6号,注册资本约105699万元,目前公司下辖洛阳中硅一分公司(位于洛阳市洛龙科技工业园牡丹大道西路1号)、洛阳中硅二分公司(位于偃师市高龙镇石牛村)以及多晶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装置为分期建设,其一期、二期工程建设于洛阳中硅二分公司,现已停产。洛阳中硅一分公司界区内现有三期、四期、五期工程;此外,洛阳中硅一分公司界区内的超高纯多晶硅节能技改项目现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常运行;洛阳中硅一分公司多晶硅现产能10000吨/年。 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形势,整合现有资源以及技术条件,提出了本次电子级高纯多晶硅产业化项目,本项目建设于洛阳中硅一分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中硅”)院内,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0吨电子级高纯多晶硅,由于替换了原有产能,本项目建成后多晶硅总产能维持10000吨/年不变。 |
【项目组长】 |
杨伟利 |
【项目评价人员】 |
杨伟利、杨萍、靳松、冯秋霞、岳志奇 |
【报告编制人】 |
杨伟利、靳松 |
【报告审核人】 |
李 进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齐松 |
【技术负责人】 |
郭红卫 |
【现场评价人员】 |
杨伟利、杨萍、靳松、冯秋霞、岳志奇 |
【现场工作时间】 |
本项目评价业务合同于2017年5月20日签订。河南安科院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前期风险分析所掌握的本项目有关特点,组成了由相关专业的评价人员组成的评价组。与建设单位沟通、协商,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评价人员于2017年1月至8月间多次进入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了解了本项目区域自然环境特征、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居民生活情况,收集了建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认真研究了本项目建设方案,与建设单位反复沟通和协商,确定了具体的评价方案。在建设单位配合下,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等的要求,完成了本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 2017年8月编制完成了报告初稿,经我公司内部三级审核,于10月16日完成了《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级高纯多晶硅产业化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送审版)》。2017年11月9日河南省安监局组织召开了本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会议。我公司评价人员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对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于2017年12月4日完成了《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级高纯多晶硅产业化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备案版)》。 |
【主要任务】 |
本次评价范围为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级高纯多晶硅产业化项目各建设子项改造界区内,与建设方案一致;并对依托的现有厂房作适当延伸,对其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厂内现有部分设施,升级改造部分生产设施,置换部分多晶硅产能,达到年产1000吨电子级高纯多晶硅生产能力,多晶硅总产能维持10000吨/年不变。 本次新增的公辅设备、设施及原辅料管线、公用工程管线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新增的管网与现有设施交接的,以现有设备、管线与本项目交接的焊接点、法兰、阀门为界。本项目所需部分原辅料、公辅动力如三氯硅烷、氢气,以及用电、新鲜水、高纯水、氮气、压缩空气、制冷等均依托或部分依托现有设施供应,依托的现有设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报告对其匹配性作出分析。 本次安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外部安全条件、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生产装置及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储运设施、电气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事故应急等方面。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12月4日 |
【备注】 |
|
4、濮阳县德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濮阳县德润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濮阳县德润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位于濮阳县子岸乡岳辛庄村西。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1月23日。本次评价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所作,评价范围为年产6000吨糠醛项目生产装置以及配套设施所涉及的周界内区域。评价内容包括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生产工艺、装置及控制、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 |
【项目组长】 |
李进 |
【项目评价人员】 |
刘生、祁珍丽、王子君、赵丽敏、陈仁树、宋卫民 |
【报告编制人】 |
李进、刘生、祁珍丽、王子君 |
【报告审核人】 |
杨伟利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齐松 |
【技术负责人】 |
郭红卫 |
【技术专家】 |
-- |
【现场评价人员】 |
李进、生、祁珍丽、王子君、赵丽敏、陈仁树、宋卫民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7年8月19日~21日进行现场调研,收集相关资料,现场评价,并与委托单位交换意见;11月5日出现场复查整改情况;12月7日出现场复查专家组核查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
【主要任务】 |
河南安科院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年产6000吨糠醛项目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工作。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定性定量分析其固有危险程度和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评价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针对潜在的事故风险,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作出评价结论。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12月8日 |
【备注】 |
|
5、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决定将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开祥天源化工有限公司此三家企业进行合并规整,统一管理,合并后公司名称为“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处于义马市人民路(310国道)西段南侧,河南省义马煤化工产业集聚区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本次评价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并所作,评价范围为甲醇、二甲醚、1-4丁二醇生产装置以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装置。安全评价内容包括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重大危险源辨识以及危险程度与后果分析,安全条件,总体布局及建(构)筑物,生产工艺装置及特种设备,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消防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 |
【项目组长】 |
李进 |
【项目评价人员】 |
刘生、祁珍丽、宋卫民、靳松、赵丽敏、舒建峰 |
【报告编制人】 |
李进、刘生、祁珍丽、靳松、赵丽敏 |
【报告审核人】 |
杨伟利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齐松 |
【技术负责人】 |
郭红卫 |
【技术专家】 |
-- |
【现场评价人员】 |
李进、刘生、祁珍丽、宋卫民、靳松、赵丽敏、舒建峰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7年6月28日~29日进行现场调研,收集相关资料,现场评价,并与委托单位交换意见;8月23日出现场复查整改情况;12月1日出现场复查专家组核查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
【主要任务】 |
河南安科院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年甲醇、二甲醚、1-4丁二醇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工作。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定性定量分析其固有危险程度和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评价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针对潜在的事故风险,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作出评价结论。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12月27日 |
【备注】 |
|
6、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KA油品质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KA油品质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本报告为该公司KA油品质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为该技术改造项目涉及的KA油装置的改造部分,以及空压站改造、1#空分单高改造等。评价内容包括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生产工艺及装置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事故应急措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单元等,以及与该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直接相关的其它条件。 |
【项目组长】 |
郭红卫 |
【项目评价人员】 |
祁珍丽、刘生、靳松、陈仁树、杨萍、赵丽敏 |
【报告编制人】 |
郭红卫、祁珍丽、刘生 |
【报告审核人】 |
杨伟利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齐松 |
【技术负责人】 |
郭红卫 |
【技术专家】 |
—— |
【现场评价人员】 |
郭红卫、祁珍丽、刘生、靳松、陈仁树、杨萍、赵丽敏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7年6月23日到24日评价人员多次进入现场进行勘察,收集了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与建设单位反复沟通和协商,确定了具体的评价方案。2017年8月10日出现场复查整改情况;2017年11月29日针对专家组意见整改情况逐项进行了现场复查。
|
【主要任务】 |
河南安科院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KA油品质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定性定量分析其固有危险程度和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评价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针对潜在的事故风险,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作出评价结论。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1月19日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生产1200吨丙炔醇并联产2400吨丁炔二醇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海源精细化工成立于2015年6月,位于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本报告为该公司年生产1200吨丙炔醇并联产2400吨丁炔二醇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为年生产1200吨丙炔醇并联产2400吨丁炔二醇项目区域。安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重大危险源辨识以及危险程度与后果分析,安全条件,总体布局及建(构)筑物、生产工艺装置及特种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储运系统、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消防系统、作业场所常规防护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安全管理及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 |
【项目组长】 |
李进 |
【项目评价人员】 |
刘生、祁珍丽、靳松、宋卫民、赵丽敏、舒建峰 |
【报告编制人】 |
李进、刘生、祁珍丽、靳松 |
【报告审核人】 |
杨伟利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齐松 |
【技术负责人】 |
郭红卫 |
【技术专家】 |
—— |
【现场评价人员】 |
刘生、祁珍丽、靳松、宋卫民、赵丽敏、舒建峰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7年9月7日-9日、10月13日-14日评价人员多次进入现场进行勘察,收集了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与建设单位反复沟通和协商,确定了具体的评价方案。2017年11月9日出现场复查整改情况;2018年2月2日针对专家组意见整改情况逐项进行了现场复查。
|
【主要任务】 |
河南安科院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年生产1200吨丙炔醇并联产2400吨丁炔二醇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定性定量分析其固有危险程度和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评价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针对潜在的事故风险,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等;作出评价结论。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2月10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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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生产1200吨丙炔醇并联产2400吨丁炔二醇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8、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生产1200吨丙炔醇并联产2400吨丁炔二醇项目安全验收
【项目名称】 |
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生产1200吨丙炔醇并联产2400吨丁炔二醇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本次安全评估范围为濮阳市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所涉及的周界内区域,包括5000t/a环保制冷剂项目、3万t/a石脑油精分项目、24万t/a工业异辛烷项目、1000Nm3/h甲醇制氢和7万吨/年混合C4饱和加氢项目、年产35万吨汽油调和及10万吨柴油调和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相关设施、公用工程、其他配套生产辅助设施等。其中年产35万吨汽油调和及10万吨柴油调和项目为新建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试生产。本次重大危险源评估范围内的装置边缘距离小于500m,因此可以作为一个单元进行评估。 |
【项目组长】 |
李进 |
【项目评价人员】 |
赵丽敏、陈仁树、靳松、李进、宋卫民 |
【报告编制人】 |
赵丽敏、李进 |
【报告审核人】 |
杨萍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齐松 |
【技术负责人】 |
杨伟利 |
【技术专家】 |
|
【现场评价人员】 |
李进、王鸿金、杨萍、赵丽敏、陈仁树、靳松、刘生、赵丽敏 |
【现场工作时间】 |
本项评价业务合同于2017年3月10日签订。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协商,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评价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了解了本项目区域自然环境特征、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居民生活情况,收集了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认真研究了该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和新建项目的安全专篇,与建设单位反复沟通和协商,确定了具体的评价方案。在建设单位配合下,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号,按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等的要求,完成了该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 2018年3月21日,范县安监局组织专家对中炜精细化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与现场情况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该公司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了整改。2018年3月26日安科院公司评价人员对其整改情况逐项进行了现场复查,确认其整改已符合要求,我公司评价人员根据专家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了评价报告,于2018年3月27日编制完成了《濮阳市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版)。 |
【主要任务】 |
河南安科院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定性定量分析其固有危险程度和风险程度、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作出评价结论。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3月29日 |
【备注】 |
|
9、郑州华润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城区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郑州华润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城区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随着城市的发展,为了保障民生、解决郑州市天然气输配系统现状问题的需要,郑州华润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郑州市中心城区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在郑州市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豫郑中原能源[2017]08534号。建设项目拟自东风路调压站(现有)起,终止于永和路调压站,两端均与现有高压四环相连接,线路全长20.5km。管道设计压力为1.6MPa,设计输气规模为24×104m3/h,管道外径为D457。建设项目沿线共设调压站6个(东风路调压站、城东路调压站、人民公园调压站、河医调压站、航海西路调压站及永和路调压站),其中东风路调压站为改造场站,调压站均为无人值守调压站。永和路调压站及东风路调压站预留清管收发装置。该工程燃气管道主要通过郑州市二七区、中原区和金水区境内,管道全线穿越铁路3处,穿越城市道路33处,穿越地铁及车站10处,河流大型穿越1处,河流中型穿越6处。建设项目拟采用常温密闭输送工艺,工艺流程较为成熟合理,全线采用计算机监控与数据采集(SCADA)系统。 |
【项目组长】 |
苏齐松 |
【项目评价人员】 |
苏齐松、舒建峰、李阳、隋振华 |
【报告编制人】 |
苏齐松、舒建峰、李阳、隋振华 |
【报告审核人】 |
李进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齐松 |
【技术负责人】 |
郭红卫 |
【现场评价人员】 |
苏齐松、舒建峰、李阳、隋振华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7年11月进行了收集资料、实地调研。 |
【主要任务】 |
本报告评价范围与设计方案相一致,即为郑州华润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城区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对与该项目直接相关的周边环境和其它条件将做适当的延伸。 本评价报告对重大危险源和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和分析,结合建设项目特点和评价单元划分原则,将建设项目划分为总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单元,输气管道单元,工艺、自控系统单元,电气设施单元,施工过程单元,安全管理单元。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1月6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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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第五赤泥库干式堆存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第五赤泥库干式堆存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中铝矿业第五赤泥库位于荥阳市高山镇许村村、潘窑村和穆沟村辖区的自然沟内,距离厂区17km,该沟为岳阵图水库库址,沟谷北侧有陇海铁路从沟谷顶部通过。 2008年,第五赤泥库工程按湿式排放进行初步设计。第五赤泥库共分为下、中、上三个库区,自下向上分别设置l#、2#、3#三个拦挡坝。 在中库区建成(即2#、3#拦挡坝堆筑完成)后,中铝矿业于2013年6月,委托河南省冶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第五赤泥库干式堆存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对第五赤泥库进行了湿排改干式堆存的初步设计;之后,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进行了两次设计变更。经两次变更后,第五赤泥库总库容为3651.49×104m3,库区最低拦挡坝(即1#拦挡坝)坝底高程为+132.66m,最终堆存标高为+215m,总坝高82.34m。根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确定该赤泥库为三等库。由于考虑到库区下游居民点较多,且库区下游2.8km处有陇海铁路通过,满足库区等别提高一等的条件,因此,最终确定第五赤泥库为二等库。 2014年9月16日,2#拦挡坝在左坝肩处发生管涌溃口,由于发现及时,处理方法得当,溃口已经封堵合拢。经过加固处理后,河南省冶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第五赤泥库干式堆存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对中库区的排洪系统进行了设计变更。 |
【项目组长】 |
苏齐松 |
【项目评价人员】 |
苏齐松、隋振华、李阳、舒建峰 |
【报告编制人】 |
苏齐松、李阳、舒建峰、隋振华 |
【报告审核人】 |
李进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齐松 |
【技术负责人】 |
郭红卫 |
【现场评价人员】 |
苏齐松、隋振华、李阳、舒建峰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6年3月2日、3月21日、5月17日和12月26日进行了收集资料、实地调研。 |
【主要任务】 |
评价范围:《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第五赤泥库干式堆存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第五赤泥库干式堆存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和《中铝矿业第五赤泥库干式堆存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基建工程确定的相关基础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1)下库区安全设施(1#拦挡坝、坝下排水涵管、库区排水井、边坡溢洪道、库区防渗膜);(2)中库区已建成的安全设施(即2#拦挡坝),和设计新增的2#拦挡坝坝肩溢流涵洞、排水陡槽、消力池等基建工程。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1月30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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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祁雨沟--公峪矿区280m中段运输技改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
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祁雨沟--公峪矿区280m中段运输技改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项目简介】 |
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公司”),位于河南省嵩县城关镇陶村,距洛阳市城区80km。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瑞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3251715562141(1-1)。祁雨沟公峪金矿于2011年9月18日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权范围内包含祁雨沟矿区和公峪矿区,证号:C1000002011094240119484,有效期自2011年9月18日至2021年8月1日,生产规模为100×104t/a。 祁雨沟矿区批准的开采能力为98.5×104t/a,公峪矿区批准的开采能力为1.5×104t/a。两矿区目前均为各自独立的两个生产系统,开采的矿石均运输至同一选厂进行处理。其中,祁雨沟矿区井下矿石提升至地表后采用电机车直接运输至选厂,运输距离1km左右。公峪矿区矿石经两段提升到地表后,再经汽车运输至选厂,运输距离约5.6km,运输环节较多,运输成本较高,受气候影响较大。 金源公司为了减少公峪矿区矿石的地表汽车转运环节和运输成本,同时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计划将祁雨沟矿区和公峪矿区的+280m中段运输巷道进行连通。2017年10月,金源公司委托长春黄金设计院编写了《河南金源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祁雨沟--公峪矿区280m中段运输技改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以下简称“《可研》”)。 |
【项目组长】 |
苏齐松 |
【项目评价人员】 |
苏齐松、舒建峰、李阳、隋振华、徐亮 |
【报告编制人】 |
苏齐松、舒建峰、李阳、隋振华 |
【报告审核人】 |
李进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苏齐松 |
【技术负责人】 |
郭红卫 |
【现场评价人员】 |
苏齐松、舒建峰、李阳、隋振华、徐亮 |
【现场工作时间】 |
2017年11月进行了收集资料、实地调研。 |
【主要任务】 |
评价范围:+280m中段492m联络运输巷道开拓工程,以及+280m中段联络运输巷道连通后,对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确定的祁雨沟矿区和公峪矿区两个生产系统的影响。 本评价报告运用预先危险分析法(PHA)、安全检查表法、安全检查法等系统安全工程分析方法,对+280m中段492m联络运输巷道贯通施工以及+280m中段联络运输巷道连通后的祁雨沟矿区提升和运输、通风、祁雨沟矿区供配电、祁雨沟矿区防排水、祁雨沟矿区排土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及安全管理等8个评价单元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定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1月30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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